警察驾警车肇事造成一死两伤 目前已被滞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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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1:36 新文化报 | |||||||||
本报通化讯 (记者卢红) 警察驾警车肇事,造成一死两伤。算不算逃逸,是不是酒后驾车,本报记者跟踪采访,发现重重疑点。 受害人称司机转身就没了 当日19时许,郭淑艳和丈夫坐在“倒骑驴”上,由其表姐夫戚发云蹬车从梅河口市
肇事车在开出100多米后停在路边,郭淑艳看见该车牌号是吉OE1013,这时从车里下来一名身着便装的男子,郭看到他满脸通红,并闻到他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儿,她上前一把抓住对方,回头时却发现丈夫冷平趴在地上,而蹬车的戚发云头部流出的血已经淌了一地。郭某用颤抖的手给家里打电话报信,当她再回头找肇事司机时,该男子已不见了。 疑点1:该警察是否为酒后肇事 据连夜从通化赶到梅河口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通化市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肇事车辆确为梅河口市公安局的警用车辆,事发时间为21日19时许,经交警部门查证当晚驾车的是梅河口市公安局一位干部于某。当晚他们也曾听到很多群众反映司机是酒后驾车,于某是在22日凌晨1时许来到梅河口市交警大队说明情况的,并称自己没有喝酒。 经法医鉴定,戚发云系颅底粉碎性骨折,耳部出血。伤者冷平被撞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至今仍昏迷不醒,郭淑艳也在医院接受治疗。 疑点2:肇事警察何时现身交警队 据梅河口市公安局刘副局长讲,当时于某是公出。而梅河口市公安局侯局长称,事发后,于某曾向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并当时就到交警部门去说明情况,这与通化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的说法截然不同。 另据梅河口市交警大队的有关领导讲,于某虽然是在肇事后6小时才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但肇事车一直留在肇事现场,且于某对自己肇事的情况全部承认,不能算作逃逸。目前于某被滞留在梅河口市交警大队。目前该起交通事故已经交由通化市交警支队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