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私设募捐箱 “爱心捐款”变成员工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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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2:45 信息时报 | |||||||||
时报珠海讯 (广州日报记者 黄文生) 商场设立“爱心工程捐款箱”,接受市民的爱心捐款,但这笔钱没有捐给灾区或需要救助的群体,而成为内部员工的一项福利来源。日前,珠海市某商场私设的“爱心工程捐款”曝光,民政部门表示商场行为违法,将受查处。 商场“爱心捐款”未上交
日前,珠海红十字会接市民举报调查发现,珠海前山“惠×百货”商场在收银处旁边设立了所谓的“爱心工程捐款箱”,所收到捐款并非送到红十字会,而是用作员工的福利! 据了解,在珠海“惠×百货”商场,不少顾客购物后随手将商场找回的零钱投进了柜台边放置的“爱心工程捐款箱”里,商场每天都收到为数不少的捐款。日前有市民提出质疑,该商场设立的“捐款箱”是不是属于红十字会所设的?所收捐款是专门用于灾区、失学儿童的救助,还是该商场专门收取顾客的零钱,用作“找零”或其它用途? 珠海红十字会接到群众的举报后,立即进行了核查,发现红十字会的电脑资料里并没有显示“惠×百货”设立捐款箱的记录。那么这个捐款箱又是怎样来的呢?据该商场介绍,该捐款箱是由商场总部统一设立的,该商场有一条内部规定:这些“爱心捐款箱”由收银组长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平时的意外伤害、应急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社会捐助等。 私设捐款箱属违法行为 珠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凡是红十字会捐款的定点机构,指定方都必须与红十字会签署募捐箱管理协议,所捐的款项全部用作救助灾区、失学儿童等用途。 据了解,目前,珠海共设有200多个红十字会募捐箱,分别设立在医院、药店、加油站、银行等处。这些捐款箱有正规的手续,设立募捐箱时必须进行登记,由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募捐款的工作,做到及时回收募捐款、及时上交,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健全。 珠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就“惠×百货”商场私设“爱心捐款”用作员工福利一事指出,该超市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募捐市场,属于违法行为。据该负责人介绍,商场内部可以对困难人士以互助的形式进行扶助,如果要通过募捐箱向社会公开募捐款物,必须经过红十字会批准后才能实施。 民政部门表示,目前,珠海市还存在类似现象,某些商场、团体私自设立一些捐款箱,将收到的捐款用于其他用途,有关部门将会在近期内统一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