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打“擦边球”“钟点导游”变了味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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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6: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昨天,从山东来郑州出差的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某家政公司找了一名“钟点导游”,没想到那名年仅20岁的女“钟点导游”告诉他,她事实上就是伴游,“只要出钱,想怎么伴就怎么伴!” 昨天上午,记者拨通了位于郑州市西区的这家家政公司的电话,当记者在电话里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后,一名自称经理的男子主动给记者介绍“钟点导游”的个人情况,然后就问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的手机突然响了,该“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已经给记者物色了一名“钟点导游”,想让记者看一下是否合适,并反复叮嘱记者:“如果感到不合适的话,也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最好给人家一点交通费。”记者答应下来,并约好在建设路见面。 同记者见面的是一个自称名叫小连的女子,刚一见面,她就要拉记者的手,然后问到哪里去,记者征求她的意见时,她称去哪里都可以,于是记者把她带进附近一家西餐厅。 等到坐下来后,小连就开始自我介绍起来,她称自己是南阳人,目前在一家酒店上班,“由于我上的是半天班,所以就兼职做起了‘钟点导游’,生意不错,并且感到这个工作很有意思,就一直坚持做了下来。”记者试探性地问小连,如果客人有超越伴游的要求时,她会同意吗?小连想了想说,只要客户需要的话,怎么样都可以。 小连当了记者一个小时的“钟点导游”,临走时,她收取了记者25元的“导游费”,并且向记者要了10元钱的“交通费”,小连还对记者说,欢迎多多捧场。 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家政公司把“钟点导游”作为一个主营项目来推,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异性有偿陪侍活动,国家有关法律条文也是不允许的。(记者王勇) 线索提供 孙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