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乔新生建言教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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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8:53 汉网 | |||||||||
本报19日“法律热线”报道“湖北工业大学大三学生因考试舞弊被取消学位”事件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部门、高校和理论界人士的强烈关注。 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专家乔新生在前期接受晨报专访后,针对该起事件,专门撰写了题为《走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误区》的署名文章,上传国家教育部。
乔新生在建言中结合事件提道:现在高校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学生退学等案件当作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到司法管辖范围,高等教育机构已经彻底行政化了。 他认为,由于教育机构被“行政化”的定位错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行政处罚权的教育机构也可根据部门规章和校规校纪对学生进行处罚。更糟糕的是,一些本来应由市场配置的资源也被教育机构通过垄断经营的方式强加到了学生身上。 乔新生还认为,对于本次事件,可能有人会认为,学校如对舞弊生“网开一面”,会纵容舞弊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学校如一旦取消学生的学位资格,学生十几年奋斗的结果将化为乌有。 乔新生认为,高校和教育部门在今后,凡涉及取消学生学位、学籍等问题,应成立专门组织或委员会进行听证,同时对学生守则中一些过于苛刻、不合时宜的条款和规定进行修改,使其更趋“人性化”。 2004年云南省昆明一大学生彭某,因毕业时学校不颁发毕业证而将学校告上法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时认为:作为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学校应按教育法有关规定行事,当庭判令学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该学生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记者王川)(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