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吓伤老太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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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9:1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周先生一面享有“低保”待遇,一面却养着宠物狗,还因为狗吓人被邻居郑老太告上法庭。日前,经静安法院调解,周先生在原先已支付5000余元的基础上,再赔偿郑老太6700元。 今年4月28日晚8时许,年过七旬的郑老太与女儿在小区散步,走到小区大门口时,突然见周家饲养的那只高约40厘米、长约65厘米的“金毛”宠物犬迎面跳起,并向她们扑来。
牵着遛狗绳在旁与别人聊天的周先生忙陪郑老太去医院,经诊断郑老太右手手腕骨折。周先生事后支付了郑老太的医药费、营养费和请护工等费用5000余元。8月初,郑老太以周先生对宠物犬疏于管理,导致自己受惊吓摔倒骨折为由,提出了含精神赔偿金的万余元赔偿。 最终,双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周先生再赔偿郑老太6700元。案件虽平息,但问题依然存在:那条按规定不能在市区饲养的大型狗如何处理,而有关“饲养宠物者不能享受低保”的规定又如何执行。 李鸿光 何文庆(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