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次向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家庭发“少生”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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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8月23日电(记者李美娟)22日,江西省宜春地区樟树市农民杨茂仙、熊火秀夫妇赶到该市洋湖乡政府,参加江西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仪式上,69岁的丈夫杨茂仙作为计生户代表获得了600元奖励金。 杨茂仙夫妇是中国最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成千上万个计生户之一。
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有效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但受传统生育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如人口性别比偏高、一些计划生育家庭贫困等问题。杨茂仙夫妇向记者说,30多年来,在“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观念强的农村,他们因只生了一个女儿,遭受不少白眼,心理压力很大,生活上也比较贫困。更让夫妻俩苦恼的是,现已成家生子的女儿在生活上有时接济点二老,女婿却没个好脸色。他们有点后悔:如果当初生个儿子或者多生两个,情况也许就不一样了。为了奖励计生户为国家政策作出的贡献,改善象杨茂仙夫妇这样的计生户的生存状态,从今年开始,中国在四川、江西、贵州等省市开展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生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农民,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金。 宜春市是江西省唯一一个试点地区。在这个地区,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有4000多人,国家和各级财政为此出资约250万元。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得到这一奖励的人将逐年增加。 杨茂仙拿到奖励金后激动地说:“现在我们夫妻俩都干不动什么活了,没想到养老可以靠国家,这是对我们‘少生者’的实惠。” 当地计生干部余四妹说:“人均600元,一对农村夫妻一年就有1200元,这对一个夫妻俩在60周岁以上的农民家庭来说是笔‘大收入’。”据了解,宜春市2003年的农民人均收入不足2700元。江西省计生委副主任朱菊芳认为,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这是中国人口与计生工作思想和机制的重大转变。它的意义在于,稳定中国低生育水平,并且对今后人们转变生育观念起到很大作用,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