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儿子来帮忙是用童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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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3:00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邓珍芝)在白下区三条巷附近开快餐店的王老板,这几天让放暑假的儿子来帮忙。儿子15岁,看起来很瘦小,有人说要投诉他非法使用童工。昨天,他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咨询,想知道他叫儿子来帮忙是不是使用童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暑假期间,一些未成年人到自家或亲戚家开的店里去帮忙,一些孩子看起来年龄很小。在白下区一家修车铺里,最近一下子就多了3个十四五岁的男孩,问起
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李鹏展律师说,让未成年的儿子到自己的店里帮忙,是不是使用童工,这一问题在法律上还比较难以界定。但王老板从事的是营利性活动,其儿子帮忙显然不是家务劳动。王老板和其儿子间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如果他儿子一直在店里帮忙,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那么就是非法使用童工。但如果是在不影响其学习、休息、娱乐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社会实践也并非不可。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