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蛇头组织541人偷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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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9:02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8月23日电(宗媛萱、方益波) 组织541人偷渡,涉案总额约合5000万元人民币。8月2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犯罪团伙的主谋、博士后李钟洵及其他6名被告人送达了浙江省高院的终审裁定。李钟洵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法院介绍,现年60岁的李钟洵出生于西安,拥有医学博士后学位。1986年开始旅居巴黎。
1999年初,李钟洵与戴某在法国成立中法教育、社会、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中国留学生到法国学习和中小学生到法国参加夏(冬)令营。2000年7月,李钟洵和同案被告人周则楷经预谋后,组织21名学生,以到法国参加夏令营的名义,向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骗取出入境证件,组织了该批人员于2000年7月22日从上海出境,滞留西欧国家。后李钟洵等人向该批人员的家属收取每人约10万法郎的费用。之后,李钟洵、金文汉、周则楷、袁征宇、刘四洋、张晓光、左敬丽等7名被告人利用自创的“二次出境法”,又先后4次组织、运送他人偷渡。总人数达到541人,其中298人已成功出境并滞留国外。该团伙收取的偷渡费高达620万法郎和3000余万元人民币。 今年4月,温州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李钟洵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文汉等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13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后李钟洵等被告人不服,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近日,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