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要孩子签“不继承协议书” 让孩子擦鞋挣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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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1:34 重庆经济报 | |||||||||
为让孩子们不丢掉自己当年那种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精神,拥有千万资产的富翁冉敬芳日前要求她的5个孩子在“不继承协议书”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此事在冉的家乡合川云门镇转得沸沸扬扬。 38岁的冉敬芳出生在合川云门镇一个极其贫困的农村家庭,10岁那年与父亲一道在要饭过程中被火车碾断右脚,从此成了残疾人。为谋生计,1984年结婚后的她开始在县城等
眼看着5个孩子一天天长大成人,为培养他们独立、自食其力的精神,8月18日,冉敬芳与丈夫商议“与孩子们签订‘不继承协议’,免得他们产生其他奢望”,当即得到丈夫赞同。但为稳妥起见,她还召集5个孩子就此问题进行了几次家庭会议,并反复磋商达成。其内容是:“五个子女,如果谁愿意读书以及深造,父母必须全力支持;如果谁自动放弃读书,就必须投入社会就业,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家参加劳动,家长不做任何经济上的援助……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没有权利过问以及干涉”。对于母亲要求签订的这份“吝啬”协议,冉的大女儿张美(化名)告诉记者,开始还有抵触情绪,后来,才逐渐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春节时,冉敬芳要求5个孩子独自去挣压岁钱,在母亲的提示下,孩子们就在自家餐饮娱乐城楼下,摆摊擦起了皮鞋。先前买鞋油、鞋刷等的本钱还是向母亲借的,大年初一到初二擦了2天,最后,他们还了本钱,每人分了20多元。对于母亲的严格要求,张美与她的弟妹们均表示“自己长大后不会依靠母亲,将自食其力。” 今年暑假,冉还将5个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养殖场里打工,工资跟普通工人一样,并且每天按时考勤,迟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误照样扣钱。仅有小学文化的冉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做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达到的。现在好多学生光讲吃讲穿,还要名牌,好逸恶劳,一点都看不惯。签订这样的家庭协议,我就是要培养子女自食其力的能力。我一只脚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手脚完好,为什么不能比我干得更好?”本报记者 徐其勇 通讯员 赖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