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规定》 公共服务人员得说普通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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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7:10 大连晚报 | |||||||||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规定》公共服务人员得说普通话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张彤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公共服务业要用普通话作为服务用语,对直接服务人员,45周岁以下的还应当达到普通话不低于三级乙等的水平。这些场合要讲普通话
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或在与工作有关的场合,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教育教学用语;商业、邮政、电信、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馆、银行、保险、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种公共交通、电信、市政等设施的电子录音、公共场所的广播,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据了解,语言文字法规定,“提倡”公共服务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而我市是“要求”,更进一步。 普通话水平有规定 该文件还规定,以上所涉及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其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应当达到相应的水平。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教师和语言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不低于一级乙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对公众服务的人员不低于三级乙等。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培训。讲普通话主要还靠“提倡” 规定还提出,要提倡教育机构的师生员工在会议、宣传、集体活动等正式场合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市民将普通话作为社会交际语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馨德针对这个文件说,讲普通话主要是推广、提倡、要求,对不会讲、不愿意讲普通话的人,主要的“处理”手段还是组织培训和批评教育。 作者:首席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张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