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发出紧急警示: 街头卖相机玩“花活”讹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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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0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崔平实习生崔莹)一些外地来沈人员,聚集在沈阳市区和部分郊区,以销售假照相机、摄像机或者相撞碰坏照相机为名,寻衅滋事,强买强卖。8月23日,警方向市民发出警示:如遇此类事件,提高警惕、及时报警。 8月22日上午11时许,东陵区榆林村一姓何的男子在回家路上被一外地人叫住,问其买不买照相机,要价800元。何听后回了一句,30元我都不买!谁知,这句话惹恼了外地人,
8月19日11时40分许,吉林省蛟河市来沈人员李某到沈阳北站要乘坐快客出差,这时对面一男子与李某擦身而过,男子身上的照相机随即掉在了地上。该男子拦住李某,说李某把照相机撞到地上摔坏了,向他索赔500元,李某不同意,此时围过来五六个人,李某着急赶车,便说给50元的赔偿费,该男子看离索要的数目相差太远,便一直在那讨价还价最后李先生没有办法便拨打了110报警。北站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耐心进行调节,最后双方离开派出所。 8月15日16时许,铁西区云峰街北二路又发生一起买卖照相机的纠纷事件,范某骑车到兴华街附近时,遇到两个男子推着自行车,其中一男子问范某买不买照相机,范某也没多想,便拿起来看了一下,等他将照相机放回到车里要走的时候,两名男子便扯住范某的衣服不让走,说他把照相机弄坏了,让他赔300元钱,范某一看,这不是讹人嘛,立刻给110打电话,铁西区霁虹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之中。 据警方介绍,上述3起事件都是来自同一地区的外地人所为。针对沈阳频频发生的此类事件,警方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上当受骗,遇到此类强买强卖的行为,要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并已展开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