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现场勘察后认定:施工者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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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琼海8月23日电(记者 聂元剑实习生罗慧颖黄国标)事故发生不到2小时,琼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纷纷派人赶到,与长坡镇政府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检查人员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事故。 据长坡镇周镇长介绍,此房屋在打桩基础时,遇到了一些流沙,桩打不进去。因此,房东又另行请了一名没有任何挖桩井技术资格的姓黄的包工头承包挖桩井。当时现场四周堆
记者在现场听到检查人员问黄某:你难道没想到这样高的土堆会对井下作业的人构成危险吗?黄某回答:我当时认为事情不会有那么巧吧,我干这行已有5年了,我认为不会有事情的,我当时太过自信了。 检查人员还查出:包工头黄某,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技术资质许可证,他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根本不知道国家对这行业安全操作的相关规范。 琼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覃局长对记者说:“从调查的结果看,这名挖桩井的施工者既没有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又无合法的施工技术等级资质,这完全是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建房的业主聘请这样不合法的施工队伍施工,发生了事故难逃责任!” 作者:聂元剑 罗慧颖 黄国标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