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挖标志牌 换来四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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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18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易潇)为了弄点钱花,几名无业人员瞄上了铝合金材质的交通标志牌。近日,鄞州区法院审结这起破坏交通设施的案件。 今年3月24日晚上,陈怀府、徐之杰等人在鄞州区东钱湖镇福泉山一级公路上撬挖安装在公路沿线的铝合金材质的交通路标共计31块。在次日凌晨的运赃途中,窃贼和赃物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怀府、徐之杰故意破坏公路警示标志,足以使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翻、毁坏等危险,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故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四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