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展安全文明校园行动 中小学校要设报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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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2:2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24日电(记者王莹)沈阳市综治委、教育局和公安局日前联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大行动,将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提出安全文明学校新标准,要求各中小学均要设置校园报警点。 针对目前沈阳市个别学校周边环境不好的情况,开展这次行动的目的是防止重大刑事案和治安案件发生,同时降低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案率。按照统一部署,今后在沈
按照要求,各学校如在一年内发生杀人、抢劫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将没有资格参评“安全文明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