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交通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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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2:34 新闻晚报 | |||||||||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9月3日,北京市人大将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听取各界意见。昨晚10点,网上报名结束。 北京人大新闻处郭处长说,针对5月1日实施的国家新交通法,8月初,北京公布征求意见稿,8月9日至8月1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截至15日,共有8855人次发表了意见,市民普遍比较关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行车载人、新手上路、公交车停靠站等30多个方面。 他说,为提高立法质量,北京在9月3日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具体内容是:意见稿中,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不依法报案或者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另外,意见稿中,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和骑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听证会报名昨晚结束。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 争议一:司机普遍认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不合理,容易助长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对司机不公平。 有市民认为,规定体现了生命权重于通行权的理念。 争议二:意见稿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共电、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依次行驶”,有市民反映,公交车进站拥堵,应当多设停车港湾以减少拥堵。在未设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应当增加公交专用道。 也有市民提出,对公共汽车进站加以规定很有必要。公共汽车无序进站既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使,又对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造成危险。 争议三:一些残疾人提出,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准载人不合理。有些残疾人出行时需要陪同;有些残疾人家庭,夫妻俩都是残疾人,只能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接送孩子。建议改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载一名学龄前儿童”。作者:晚报记者徐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