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 在派出所里自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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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23:37 沈阳晚报 | |||||||||
8月24日中午,一名52岁的女子在东陵区泉园派出所里向自身泼洒汽油后点燃。她被烧得面目全非,随后被警方和“120”急救人员火速送往沈阳军区总医院抢救。截至当天晚上记者发稿前,烧伤女子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急诊室里 人们大喊恐怖
当天中午12时50分,记者赶到沈阳军区总医院急诊室。刚一走进急诊中心大厅,就闻到一股糊焦的味道。此时,受烧女子刚被送到该院10分钟。她的到来,引起正在急诊室中候诊的病人及家人一阵惊叫:“太恐怖了!太可怕了!” 记者随后看到了躺在急诊一诊室的烧伤女子。从上到下,女子全身和面部已经被烧成碳黑色,她的头发被烧焦,剩下的短短的发荐烧焦后打着黑结。她的脸上已经分不清五官,眼睛被烧成一条黑缝。周身的皮肤似乎随时都在向外渗出液体。 在女子的病志上写着“汽油烧伤,全身60%面积烧伤,烧伤程度为三度。烧伤主要集中在双上肢、躯干和大腿。记者得知,烧伤者姓刘,52岁。12时30分,她在泉园派出所内用汽油点燃自己。 为何如此激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刘某为何要实施如此疯狂的举动?急诊门口,一位心急如焚的女人向记者述说了一些原因。 她自称是刘某的姐姐。今年5月12日,刘某在东陵区一家麻将社打麻将,因为一些事情与麻将社中一男一女发生争执。两人将刘某打伤,鼻骨骨折,右眼和眉骨也受了伤,治疗花去了万余元费用。刘某伤后报案,泉园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当天,刘某再去派出所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刘某的姐姐说她也不知道妹妹在派出所里究竟遇到什么问题,她更不知道妹妹先前会有这样的准备。 刘某姐姐急着回家给刘某筹集治疗费用,急诊室的医护人员已经开始对刘某急救。刘某不停地呻吟着,此时她还有意识,能够费力地讲话。为了防止感染,她听从医生的话,双手高高举起。那一双焦黑的手令人触目惊心。医生说,刘某的呼吸道也烧伤了,有可能她喝下了一些汽油。 据烧伤科医生袁晶介绍,在观察一段时间后,刘某将接受手术治疗,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警方说法 8月24日晚,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当日中午12时20分,沈河区居民刘玉芳因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理解,到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泉园派出所将洒在衣服上的汽油点燃,民警迅速将火扑灭后,通过120急救车将刘玉芳送往医院救治。 刘玉芳,女,54岁,沈河区人。刘玉芳于2004年5月12日中午12时,在泉园小区一麻将社内与业主汤某因欠款问题发生口角并厮打,泉园派出所受理报警后将此案立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5月20日,刘玉芳损伤程度经有关法医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 刘玉芳表示不申请重新鉴定,但不同意派出所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据此办案单位于6月3日对案件当事人汤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刘玉芳认为,派出所应让汤某赔偿医疗费用,办案单位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公安机关将进行行政处罚,此后,若再要求赔偿医疗费,须向法院提出起诉。刘玉芳对此不理解,并又提出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的要求。派出所告知刘准备重新鉴定申请及相关病志材料。 8月24日上午,刘玉芳来到泉园派出所,再次提出医疗费赔偿问题,办案民警继续耐心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刘对此仍表示不理解,并于11时20分离开派出所。约一小时后,刘再次来到派出所,突然用手中打火机将身上洒有汽油的衣服点燃。 本报记者 贾 咏 崔 平 王立军 通讯员 张 扬 佟春雨 徐凯春 王大局 王 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