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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踩踏事故责任人被公诉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3:1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陈峰记者昨日从市检察院二分院获悉,密云彩虹桥特大伤亡事故案有最新进展:两名直接责任人原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政委以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据介绍,密云彩虹桥特大伤亡事故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昨天上午,北京市检二分院对原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以玩忽职守罪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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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2·5”特大伤亡事故

  2004年2月5日,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未落实,导致彩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彩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的疏导控制。调查认定,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2月10日,北京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密云县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和密云县文化局文化委员会主任王海燕三名直接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2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孙勇、陈百年实施逮捕,对王海燕实施取保候审。

  密云县副县长王春林,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此外,另有8名事故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密云县委书记夏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县委副书记、密云县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北京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密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张文辞去密云县县长职务。密云县委副书记陈晓红,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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