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台家电毁于"突来高压" 枣强"城网改造"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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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3:2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 (记者李海菊)近日,枣强县电力部门在花园村南家属院对小区进行“城网改造”时发生事故纠纷,该小区有几十台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被烧坏。电力局称电压变高是变压器的故障,电力局不应负责任,居民们的损失也一时得不到赔偿。 近日,记者来到了枣强县花园村南家属院,说起家用电器被烧坏的事儿,居民们纷纷拿出修理烧坏电器的票据给记者看。居民们称,8月11日下午4时多停的电,等到晚上8时左右
枣强县电力局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当天晚上8时左右,接到报修电话后,他们马上赶到了现场,经检查发现是变压器零线烧断了一根,产生了高电压,他们马上进行了处理,恢复了送电。经分析是由于变压器火线长期偏载,零线长期带大电流,承载能力达到顶点,烧断了。变压器所有权不归他们所有,与他们合闭电源没有任何关联,他们对电器烧坏没有责任。 衡水电力部门的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电力部门在进行一户一表的农网改造、城网改造时,应先将变压器上划到电力部门,再进行施工,因为上划手续很复杂,一般就将变压器视为电力部门所有,电力部门应该对由于变压器故障造成的居民家电损坏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