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 副总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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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6:44 杭州日报 | |||||||||
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原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副总指挥胡建新犯受贿罪,被杭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 现年50岁的胡建新,1990年1月至1998年5月曾任杭州市某市政园林管理所所长,1997年11月起,任杭州市拱宸桥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副总指挥。经查,在1998年至2002年期间,胡建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64万元、美元21500元。于今年6
去年8月7日,胡建新涉嫌受贿犯罪案发,被杭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8月29日被依法逮捕。 (通讯员一民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