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暂缓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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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6:4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秀巍)昨天,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对外公布,11类突发气象灾害正式开始向全国发布。记者从我市气象局获悉,由于正在协调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我市暂缓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据了解,中国气象局公布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公众预警标准和信号,预警的灾害性天气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
据市气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具备发布3小时以内天气预报能力。今后,市气象台将通过电视等载体及时发布哈尔滨市范围内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