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犯事折射出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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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6:53 哈尔滨日报 | |||||||||
李先梓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有期徒刑16年。这位长期监督别人的原地级市纪委书记,从权力顶峰跌落,锒铛入狱。无独有偶,湖南省娄底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罗子光日前被湖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
巧合的是,对这两位纪委书记的“犯事”,都有人感到震惊和不解。譬如,常德市委的一位领导就说,绝大多数干部对彭的“出事”感到惊讶,因为彭平时给人的印象是“一本正经、清正廉洁”。罗子光的司机也曾说:“罗子光是我见到的最廉洁的领导。” 身为巨贪大蠹,竟然会给人一种清正廉洁的印象,这实在值得玩味。 “清官”犯事让人们感到惊讶,这是因为贪官善于伪装和做秀。例如,湖南某报曾发过一篇题为《农民的儿子》的报道,内容是讲述彭下基层时给农民洗脚一事。湖南省委机关报也曾发头版头条报道他的亲民形象;而罗子光的做秀更是风光无限:在矿难现场、在贫困山区,都有他的足迹和身影。 清官”犯事,也再次说明我们的监督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是在群众监督和党内监督方面,出现了真空。这种监督的真空使贪官越发飞扬跋扈和目空一切。下级不敢监督,因为彭掌管着他的升迁;有的不去监督,反而阿谀奉承,讨好彭。这样,对于彭晋镛的监督就形成了一个外力无法介入的真空。 罗子光也同样采取了这样的手段,使外力无法介入监管。譬如他在上任市纪委书记不久,就以竞争上岗的名义对该机关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重新洗牌”,身边的人都是自己的同党,谈何进行监督?普通群众对罗子光的印象也大都是从媒体报道中获得。 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这需要前提条件,就是能够对官员形成真正的监督。如若做不到这种监督,群众的眼睛再亮,也终究是雾里看花,以致于视贪官为“清官”。而“清官”犯事,人们感到震惊也就不足为奇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