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实行“分类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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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7:49 潇湘晨报 | |||||||||
本报吉首讯龙山县对全县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的办法已于本月起实施。目前,该县民政部门针对1万多名低保对象的分类摸底工作已经完成,部分对象已领到补助款。 分类施保办法具体为:按照城镇低保家庭收入及贫困程度,将低保对象家庭分为3类:一类即孤寡老人、孤儿、身体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无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军转干部,此类对象每人每月享受低保补助100元以上;二类即家庭主要成员严重伤残、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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