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老板私接电路 电死顾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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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3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姜虹)8月23日,记者在东陵区法院获悉:东陵区桃仙镇个体浴池老板杜某因擅自接修电路,电死洗澡的顾客,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三年前,杜某办了一家浴池。今年初的一天傍晚,该浴池锅炉风机电路出现了故障,本应聘请电工维修。但杜某为了省钱,自己违章操作,维修已经损坏的锅炉风机电路,在风机接线外壳缺失的状态下,用塑料代替绝缘胶布,并用铁丝捆绑,致使水箱、水泵合闸供电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浴池照旧正常营业,致使顾客田某在洗浴过程中不小心触摸遭到电击,经抢救无效身亡。 杜某的行为属违章操作,已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东陵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1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