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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被告装傻充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37 沈阳晚报

  杀人竟是为抢银行做准备,因为这样可以增强他们的胆量,同时也是为了试试三人是否心齐。8月24日,与两名同案犯一起残杀女青年的被告许明在沈阳中法受审。在指控面前,年仅24岁的他似乎患了“失忆症”,竟以“不清楚”、“不记得了”的回答在庭上翻供。

  杀人练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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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4月,无业人员许明与靳宝昌、宋立全预谋抢银行,三人一拍即合。

  4月12日中午,许明再次遇到靳、宋二人。“为抢银行做准备,杀一个人试试如何?”许明当场提出了如此荒唐的“建议”:“看看咱们是不是齐心,更主要是为了练练胆儿”。“建议”刚刚提出,没想到靳、宋均表示同意。随后三人将目标锁定为靳宝昌的女友何莉(化名)。

  当日晚上,他们来到何莉在皇姑区长江街的租房处。靳宝昌与何莉发生关系后,许明冲上来用手掐住何的颈部,靳、宋二人紧紧压住何莉的身体,并用毛巾将其嘴堵住。无力反抗的何莉又被三人用电线缠在脖子上……一顿猛勒下,何莉因机械性窒息而死。

  为防止留下指纹等犯罪证据,三人将尸体双腿烧焦。

  案发后,许明逃往西安的亲属家躲藏。靳宝昌、宋立全落网(两人已被核准死刑),今年4月22日,许明也被警方抓获。

  患上“失忆症”

  8月24日10时,被告人许明被带进沈阳中法10号法庭。开庭时,许明提出让自己的辩护律师回避,目的是不想再增加家里的负担。庭审中,许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常称“不清楚”、“不记得了”,仿佛自己并没有参与犯罪。在公诉人的讯问中,许明所作的陈述多处与其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以及本案另两案犯所说的事实不一致。“靳、宋二人用电线勒何某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具体的细节我记不清了。”许明还为自己辩解说:“我并没有事先与他们预谋,我们只是想让何莉带着钱,跟我们出去玩。如果她不同意,我们就准备抢点儿钱,我并不想杀她……焚尸灭迹是靳宝昌提出的……”年仅24岁的许明好像失忆了一样。休庭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此案。本报记者王野蛟

  实习生荣晶记者电话:888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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