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生考试舞弊被取消学位》追踪 省教育厅表示:处理过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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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13 汉网 | |||||||||
本报连续关于《大三生考试舞弊被取消学位》的报道见报后,现已引起了省教育厅高度关注。 针对湖北工业大学的做法,省教育厅学生处和政策法规处的有关人员昨表示:学校处理过于严厉,学生可就此向湖北工业大学和省教育厅申诉,依法维权。
该厅学生处有关人士表示,按教育法,学校作为自主办学的主体,按自己制定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处理是正当的,各学校成立的学位委员会也有权对学生的学位资格作出发或不发的决定。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各高校制定自己的《学生管理条例》,一般是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如超出法律规定则属违法。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由于教育部门没有建立一整套严密的审查机制,不可能对各高校的类似管理办法进行一一审查和考核,如要让学校制定的每个条例都符合法律,的确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针对湖北工业大学事件,该负责人指出,学校的做法有点过于严格,但他相信学校出台规定对学生实施管理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也没有恶意要针对学生,问题只是学校的条例和法律合乎多少,是否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关于“学生因舞弊而受罚”的问题有关专家和学者一直都在呼吁,如何既给学生一个机会,又保证学校正常的考风考纪值得研究。 昨日,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的龚处长表示,学校一直以来都在对学生进行诚信和社会公德的立体教育,学生在进校的时候也要签“承诺书”,而考试守纪就是讲诚信的直接体现,学校对违纪者进行处理是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风气,也是对大多数学生负责。(记者王川实习生谌利)(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