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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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2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三姐妹因不服浦东新区司法局所作的行政决定书,就把司法局告上了法庭。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行政官司进行了开庭审理。 据原告金家三姐妹诉称,2003年8月,她们的母亲蒋氏在浦东新区公证处作了一份遗嘱公证。遗嘱中,母亲将其名下的一处产权房屋进行了分割,其中的二分之一由四女儿继承,而另外的二分之一则由另外三个女儿(原告三姐妹)继承。今年1月,母亲去世后,三姐妹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浦东新区司法局在法庭上就其所作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举证。原告的代理人对被告所举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他们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公证员在与蒋氏谈话中,应询问其婚姻状况和精神状况,但是谈话笔录中没有反映。另外,遗嘱公证申请书,是由蒋氏的四女儿所写,此外,申请书还把蒋氏与女儿们的关系写成了姐妹关系。代理人由此认为,此公证书违反了相关利益人应回避的规定。同时,他们对文件中蒋氏的签名也持有异议。司法局认为,公证书中虽然有瑕疵,不规范,但这些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撤销该公证书。 记者吴蓉(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