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门上公交车受伤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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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25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雷整理王先生一天坐公交车上班时,因乘客太多,前门投完币后从后门上车。不想,却被突然关闭的车门夹住了右手,后右手肿胀,小指无法弯曲,不得不休假在家。司机认为是王先生自己违反规定,从后门上车的,责任应自负。 律师(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时学丹):公交公司(司机)与乘客之间显然是一种运送合同关系。
王某从前门投币后,在司机没有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从后门上车,预示着他们之间的承运合同已经成立,只是对一般“前门上、后门下”的条款做了双方都同意的修改,那么作为合同一方的承运人就应当履行保障乘客在运输中的人身安全的义务,除乘客自己的过错外,承运人要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