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利息政府埋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2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王远 今报讯 “今年,绝不让一名考上大学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昨天,从辽宁省教育厅传来消息,今年9月份,生源地贫困生通过助学贷款入学后,不必再为付每月的利息而烦恼了。 2004年我省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继续开办农村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省教育厅负责人李荣希指出:2004年考上大学属农村户口的贫困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其贷款条件会有如下调整: 1.贷款学生由其毕业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审核提出名单。没有列入贫困学生名单的学生经办银行不得给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被列入贷款对象的学生必须提供具备代偿还能力的担保人。担保人要出具责任承诺书并经经办银行认可。担保人可多人担保,但不可互为保人或连环保人。 3.贷款贴息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开始计息并自付的办法。 4.贷款学生毕业后可根据就业情况,在1-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有条件的可以提前还款。 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且属贫困学生(找不到担保人)可到其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除了贷款政策外,为了保证贫困大学生上学,日前,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继续设立绿色通道,让贫困学生按时入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