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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追打坠河死亡续:家属质疑尸检鉴定拒绝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39 胶东在线

  委托律师称,死者伤处集中右侧,死前有可能受到外力打击。

  “我弟弟是被人追打才落入河中的,没有这一点,我们怎么能签字?”前天,面对警方送来的尸检鉴定,死者哥哥代表家人对鉴定书上称死者郑金寿为“跳入”河中的鉴定结果提出严重质疑,他表示拒绝签字,并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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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质疑鉴定结果

  截至昨天,“福建青年郑金寿被追打落水致死”一事已经发生10天。前天下午3时10分,死者的哥哥郑金紫在暂住地接到警方送来的尸检鉴定的最后结论:尸表检验未见致命性暴力损伤,故其死因符合溺死。

  “鉴定里面都没有说伤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能接受?”昨天晚上,郑金紫向记者出示共两页纸的尸检鉴定书。记者看到,委托送检的单位是朝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第一页的“简要案情”里写道:郑金寿在朝阳区将台乡将台城管队门前坝河边跳入河中。

  郑金紫说,尸检鉴定书里提到死者右腕受伤处为“挫伤”,“我不理解挫伤是什么样的伤,但我们看见尸体上是被打得黑紫的伤,而且背后也有伤处,我们将申请对尸体重新做鉴定。”

  4联防队员在哪里?

  郑金紫说:“前天晚上,一个邻居说他认识那几个打人的联防员,这些人以前常在附近转,其中一个已经回老家了。警方一直不公布那些人的身份,我担心追打我弟弟的人逍遥法外了。”

  法医未否认“遭殴可能”

  记者昨天打电话到从北京市法医检验鉴定中心,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告诉记者,郑金寿尸检鉴定书中的“挫伤”并不一定能说明死者死前被殴打过,因为造成挫伤的原因有很多种,普通的摔伤都有可能造成挫伤。但他也没有否认存在“郑金寿死前遭殴”的可能。

  伤处集中身体右侧

  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的杨振忠律师表示,他已经正式接受死者郑金寿家人的委托代理。尸检鉴定书中有些东西写的不明确,只是反映了“溺死”,对于伤处是“死前伤”和“死后伤”并未明确。

  杨振忠表示,鉴定中一段内容值得推敲:“右腕部可见散在条状挫伤多处,右手臂小片状挫伤一处,右手无名指背小片状挫伤一处……”都集中在右手和手臂,可以推断,死者曾用“有利手”右手护头。如果鉴定是“死前伤”,就能证明死前曾受到过外力打击。

  他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尸检鉴定书的内容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证据,在这起案件中,尸检结论只能证明死者的死因,但死者死前是否被追打,还需要相关证人和证据的证明。(记者王景轩)责任编辑:陈泉林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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