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车”维权为何这么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40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周琼通讯员凌红强实习生朱立群 “新车才开了一个月,在行驶时突然方向刹车一起失灵,车子一直撞进绿化带滑行了很远,可厂家却怎么也不肯更换这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车子,只答应帮我修车。”近日,家住黄鹂新村的车主张先生开着经过大修的新车闷闷不乐地回了家。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尽管我省在2001年就已将汽车列入“三包”名录,可对于汽车的“三包”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当汽车出现问题时,汽车生产厂家对于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要求往往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三包”中往往只有一项“包修”能得到落实。许多有着类似张先生遭遇的车主,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处理汽车投诉无法可依 江北大庆北路上的一汽市场是我市最大的一个汽车销售市场,记者从管辖该市场的甬北工商所了解到,从去年以来,关于汽车消费纠纷的投诉直线上升。而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甬北工商所的凌所长告诉记者,2001年3月15日颁发的《浙江省“三包”商品名录》中首次出现了汽车,可是,在这份名录中,关于汽车的“三包”内容,只在“三包”期一栏内有这样一个简单的注解:1年或1.5万公里里程。这让他们在调解工作中显得十分为难。凌所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些其他商品的“三包”内容。例如在一份微型计算机的“三包”内容内,清楚地标注了哪些属于主要部件,出现哪些故障可以退换,折旧率如何,这使得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工商部门也可据此要求厂方或商家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等服务。 在调解涉及汽车质量的纠纷中,究竟属于该退换还是该维修,工商人员经常只能靠“毛估估”。就像上文提到的那位张先生,他认为车辆的质量问题对其人身安全造成隐患,要求厂方为其更换新车,与厂方和经销商几次协商未果后,他求助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为此数次和厂方接触,调解工作前后持续了一个多月,但厂方坚持不肯为张先生更换新车,他们认为这样的故障不属于退换范围。由于没有相关法律,工商部门的调解显得十分无力。汽车“三包”没有实施细则,按照一般的“三包”通则,出现质量问题只有7天包退、15天包换,对于汽车这样特殊的大件商品,这个时间通则对消费者也十分不利。 经销商成“夹心饼干” 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消费者遇到车辆的质量问题,总是直接与经销商交涉,而经销商则把退回的问题车交给厂家,但厂家的态度往往也很强硬。下有消费者的投诉,上有厂家的强硬态度,“夹心饼干”的位置让经销商十分为难。 对于出台汽车“三包”细则,经销商也十分欢迎。一方面,有了“三包”细则后,消费者心里会更有底,车会更好卖;再者,“三包”规定定得详细,如对车辆保修期、折旧率等进行明确规定,便于企业执行,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他们为消费者退换车辆后也可依法向厂方进行追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