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类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今起发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首批发布预警信号的突发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沙尘暴、雷雨、大风、冰雹、雪灾和道路结冰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马兰)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司长章国材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即日起《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及其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正式出台,其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图标、含义和防御指南等。
据悉,目前我国广东、上海、福建等地已出台了相关规定,青海也准备从9月1日起向公众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目前,我国气象部门对气象及相关灾害已具有一定的预警能力。为了统一预警信息的标准和信号,更好地发挥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我国将于年底前统一使用这次出台的标准和信号。 据有关专家介绍,第一批发布预警信号的突发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沙尘暴、雷雨、大风、冰雹、雪灾和道路结冰共11种。按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此前一些省(市)规定的预警信号与此有所不同,应当逐步与本规定一致起来,以便全国统一。另外,按照《气象法》的规定,只准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预报服务区内的预警信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随意发布和传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