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审妻子当庭割腕自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5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8月23日上午,一位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在朝阳法院当庭割腕自杀,经法院及时、妥善处理,稳定了她的情绪,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展。 这起离婚案的原告是男方赵某(化名),被告是妻子陈某(化名),两人都已人到中年。经庭前调查,法院得知原、被告双方文化差距较大,是未成年时父母包办婚姻,现已分居多年。原告已是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一直不同意,抵触情绪很大。
庭审中,法院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结婚证件。这时陈某突然拿出了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割向手腕。因情况紧急,法官迅速拨打了110和120,将陈某及时送到医院。在法官的规劝和说服下,赵某主动到医院看望了妻子。陈某经抢救脱险,情绪逐渐变得稳定。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