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变压器配件判刑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25日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谷曼青)安徽青年徐建祥因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变压器配件,近日被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2年11月20日至21日的夜,徐建祥伙同他人来到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箬隆村新桥头抽水机站附近,将一台正在使用电力变压器从电柱上卸下窃取里面的铜丝,并将附近电柱上的铝电线剪下,然后将上述赃物运离现场。
经永嘉县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电力变压器价值人民币6080元;被盗的铝电线长度共计750米,价值人民币1124元。案发后徐建祥逃逸,直至今年1月29日才落入法网。 徐建祥在法庭上辩称电力变压器不是在使用中,企图使法庭以盗窃罪对他进行定罪处罚,以达到减轻罪责的目的。法庭经过庭审查证,发现徐建祥当时向公安样关所作的供述中承认变压器正在使用事实,并且还有证人证言予以相互印证。据此,法庭对徐建祥所作的辩解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建祥伙同他人,采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