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推行“校长守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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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2:29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王辛 晚报讯为了规范上海市中小学校长依法办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市教委日前发布了《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守则》,八条举措主要包括坚持方针、科学办学,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等。
守则要求全市校长,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重视思想品德教育、人文素养提高、心理素质培养,使学生学会做人;推进教改,打造特色。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创新,努力建设学校特色,争创社会信任的学校品牌;管理民主,校务公开。认真履行校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学校民主管理程序,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作风正派,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