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制造车祸骗保11.4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1:56 新京报 | |||||||||
其中5人被判刑,另外1人羁押期间突患精神病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一个6人团伙专以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昨天,其中5人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裁定以保险诈骗罪判处6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同时责令5名被告人退赔保险金共计69897.21元。
据法院查明,去年9月3日晚上,警方接报称徐庄40路总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就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报案的车辆保险诈骗嫌疑人张同军,遂将其抓获。 次日,根据张同军交代的有关情况,民警分别将参与车辆保险诈骗的被告人武磊、梁岗、支红光、田超、张江抓获归案。 在审理中,武磊等5人称,他们是在张同军的指使下,买来二手机动车,然后在交通要道制造两车相撞或多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等交警出具事故处理决定书后,几人以虚开修理费单据等手段骗取保险费。6人从2002年9月以来作案8起,共骗取车险保费共计人民币114372.15元。 据称,因张同军在羁押期间突患精神病,现无受审能力,检察机关暂未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武磊等人结伙,受他人指使,驾驶机动车辆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责任编辑:李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