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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读书政府给钱并放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广州市的机关公务员在攻读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和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时不仅可获得12天学习假期,政府和单位还将为此负担最高额度为50%的费用。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的。

  根据日前市人事局下发的通知显示,市政府鼓励公务员积极参加在职(指不脱产)学习,攻读本科(学位)以上学历(学位)。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都应当制定相关的激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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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支持公务员在职参加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学位)以上学历(学位)学习。

  不过,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应遵循学以致用、适应本职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不脱产学习的原则,并须经单位批准同意。另外,公务员学习时,可使用每年累计7天的更新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作为学习假,其学习时间计入当年完成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学习课时,其中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按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还可再增加5天的学习假。

  为鼓励公务员读书,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自主一定的学习费用。按照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市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学历(学位)的,可申请在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中资助30%的学费;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可申请在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中资助40%的学费;取得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可申请在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中资助50%的学费。不过,各类学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赴国(境)外攻读学历、学位的并不在本通知资助范围。

  另据记者了解,申请在职学习学费资助,公务员必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半年内,由本人填写《市直机关公务员在职学习学费资助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持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学籍登记表、学费支付单据等材料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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