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之后有了"避风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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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20 新闻晨报 | |||||||||
记者阎云飞 晨报讯2.3亿元的投保金额,最高赔偿限额单次最高700万元。昨天下午,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与大众保险签下一份社区民宅财产保险(火险)大额保单。一旦该辖区的民宅及公共场所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政府及社区将能更从容地为居民提供善后援助。
“火险保险签进社区,并不是简单地政府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买保险,但居民肯定将从中间接获益,主要用于受灾居民或单位的善后安置。”在昨天举行的签约仪式上,人民广场街道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份保险的最大意义在于提高社区预防和抵抗火灾的整体能力,是一种“自防自救”。一旦发生火灾,政府和社区将能依靠保险支持在善后事宜上有更大回转空间,灾后组织社区居民捐款帮困等状况将不再出现。 记者了解到,人民广场街道签下的这份报单由“辖属社区居民房屋及屋内设施、街道辖属区域公共财产设施、人身伤亡”三部分组成。 居民房屋每次事故总的最高赔偿限额为700万元,每次事故的每户住宅的最高赔偿限额为4万元,每次事故的绝对赔偿额为1000元;社区公共设施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为500万元。 记者从区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对于一个仍有近一半的二级旧式里弄、房屋结构耐火等级低的街道来说,人民广场街道希望将火险保险引入社区的想法早已成型,动员居民主动购买火险保险收效不大,街道在和保险公司反复协商后,才创新引入“社区民宅财产保险(火险)”的新模式,在这份2.3亿元投保金额的保单中,政府共支出1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