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万赌债粘住"大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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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21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葛志浩实习生吕竹芸 韩某本是青浦一家建筑公司的驾驶员,趁着公司派其外出学习之际,他在外豪赌并欠下大笔赌债。走投无路之下,只得向“大哥”罗某求助。而罗某念于两人的交情,决定为他牵线“翻本”。孰知,好心无好报,由于翻本未果,韩某出逃,牵线搭桥的罗某却被债主告上了青浦法庭,要求其承担330多万元的巨额债款。
几年前,韩某与罗某经常出入赌场,并在那里结识了当地“赌王”杨某。一来二去,3人感情加深,互以兄弟相称,罗某被称为“大哥”。去年7月中旬,韩某受公司指派前往江苏学习电工知识,闲暇期间赌瘾又犯。可是,赌运不佳的他在接下来的3天内共输了20多万元,其中高利贷18万元。眼看着自己无力偿还这笔钱,他只得硬着头皮找到“大哥”罗某求助。 念于交情,罗某尽管痛恨韩某重操旧业的行为,但还是在当晚就帮忙联系上了兄弟杨某,从杨某处借得赌资,但结果又输了330多万元。日前,当杨某以债主身份要求韩某还款时,韩某只得出逃。而罗某却被稀里糊涂地作为“连带责任人”而推上了法庭被告席。 庭审中,罗某的代理人潘定春律师表示,事件中,由于韩某负债累累,罗某才帮忙找到杨某。并由韩某与杨某约定一切赌本以韩某名义下注,输赢结果也由其负责。随后,杨某便以自己名义借得高利贷,为韩某垫付了赌资,并于当月17日至22日期间,在沪苏交界的淀山湖上一艘赌船内为其“翻本”。可屡赌屡输,由于赌债未减反增。到了7月24日,杨某担心自己垫出的赌资无法拿回,遂事先写好一张借条,并胁迫韩某、罗某签字认可,其中罗某作为担保人。 据此,潘律师认为该案涉及赌博,并非一般的借贷纠纷。对此非法债务,罗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原告方代理律师则辩称,因生意上的需要,韩某曾向原告借款330多万元,有借条为证。至于为韩某“翻本”赌博一事,根本与此无关。他表示,原告为了借钱给韩某,自己也向别人借了350万元。如今,韩某不认此账,原告也遭追债,才想到起诉对方,要求连带责任人罗某承担相应债务。 据悉,青浦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