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各类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调高1.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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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3:17 三秦都市报 | |||||||||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变 从9月1日起,我省电网电价将实行新规定,各类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3分。昨日,记者从电力和物价部门获悉,其他电价增高的同时,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时不变。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暂不调
另外,物价部门还要求,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材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企业试行一年差别电价;农业经济作物、养殖业、口粮加工用电一律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