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中小学课本簿籍费标准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4:56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市2004年秋季中小学课本簿籍费标准日前出台。 据悉,经市经济局、财政局、教育局审定,我市2004年秋季中小学课本簿籍限价标准于日前正式出台,具体情况如下:小学一年级课本费36元(每学期每生,下同),簿籍费8元;二年级课本费39元,簿籍费8元;三年级课本费60元,簿籍费8元;四年级课本费79元,簿
另悉,今年秋季我市高中寄宿生的住宿费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每生每学期40元调整为50元。(午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