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医保证卡应注意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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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0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庞凡)近日,许多市民打本报热线询问如何有效地使用医保证和医保磁卡。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请记者转告市民:医保人员就医应采用正确的程序,以便有效、便捷地使用医保证卡,得到最大实惠。 该负责人分别从看门诊、取药、选择医院、住院等几个程序方面给参保者支招
参保者看普通门诊时,首先应根据自己的病情合理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并带上医保证和医保磁卡及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而在医生开处方时,参保人员则应提醒其开医保专用处方。 取药时,参保人员可在医院药房取药,也可持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用医保磁卡上的资金刷卡支付,磁卡上的资金不足时,由本人用现金与医院(或药店)结清。 参保者如突发急病,危重急症需抢救治疗时,到距离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稍稳定后,再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因病住院的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住院单、医保证和医保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此时需交纳预付金,该费用主要用来支付住院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参保人员办理出院结账时,只需结清本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划账到医院。 参保人员除要合理选择医院外,还应尽量选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减少个人支付额度。此外,不要迷信贵药,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基础药物都能解决问题了,因此,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选药最好以基础药物为主。(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