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废改6部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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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7:5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长沙将废止、修改6部地方性法规,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审议议程,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的。 《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于1994年颁布施行,目前条例的一些已明显滞后,且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WTO的有关原则相冲突,建议废止。
建议进行修改的5部法规分别是《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和《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记者 戴 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