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总们借用公款去入股(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07 潇湘晨报
漫画 王鲁英

  在企业改制中,衡阳市公交总公司9名老总通过向单位借款309万元来获得国有财产使用权,并作为个人资产入股新的股份公司,此事被纪委查实后,过罪之辩引发巨大争议。法律界人士认为,争议的背后暴露了诸多值得警惕的倾向。

  改制过程中新公司成立

  衡阳市城建局局长罗安民说,始建于1950年的衡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属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隶属于衡阳市建设局,多年来一直未能走出困境。2001年底,衡阳市政府要求加快公用事业的改制,衡阳市公交公司自然成了目标。

  为此,衡阳市建设局决定,在公交总公司中改制成立一个公司,由总公司持股60%,职工持股40%。2002年8月,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开会研究决定,将总公司下属的四、五分公司所辖部分线路及车辆等资产共计千余万元剥离出来,采取吸收公司职工出资入股的方式,组建衡阳市雁城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巴公司)。2002年9月,衡阳市建设局下文批准同意该方案。同年11月,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召开职代会,讨论并通过了组建方案。

  12月19日,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和职工持股会(工会)签订投资协议,正式组建雁巴公司。协议规定,雁巴公司的总股本1200万元,由衡阳市公交总公司出资612万元,占总股本的51%,职工持股会出资588万元,占49%。在职工持股会出资的588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现金入股279万元,其余部分,则是衡阳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层9人向总公司借款309万元,以个人名义入股的。

  同年11月25日,雁巴公司提取了86万多元的利润准备分红,后因群众举报,被衡阳市纪委查处。同年12月,由于衡阳市公交总公司职工的强烈反对,投资协议宣布中止。

  9名领导借款入股新公司

  雁巴公司夭折后,衡阳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层涉嫌挪用数百万元公款的问题立即成了焦点。衡阳市纪委于今年3至5月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一些情况开始浮出水面。

  据了解,起初的募股方案为:衡阳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层正职分配认购15万股,副职10万股;总公司中层干部正职分配认购2万股,副职1万股;一般职工分配认购1500股。募股采取限额募集、自愿认购的原则,每股单值1元。

  但首轮募股情况并不理想。于是,总公司在2002年11月21、22、25日,又发动了第2轮募股。第2轮募股方案规定:总公司领导认购股本不足部分由中层认购,中层不足部分可由其他人认购,可增加5万元,一般工人可增加3万元,中层干部可增加认购7万元。经过两轮努力,最终募集资金279万元,其中总公司9名老总现金入股133万元,中层干部及一般职工现金入股146万,但尚有309万元无人认购。

  由于募集的社团法人股不足原计划的40%,公交总公司领导层采取了行动。公交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凌铁民说,在募股不成功时,总公司总经理管志英和他紧急找了工商银行,请求帮9人贷款入股雁巴公司。此前,总公司曾向工行贷款300万元,正好到期,他们便计划将此笔贷款转为9人的个人贷款,但未获银行支持,他们转而“另辟途径”。

  2002年11月20日,公交总公司以行政办公会议的形式决定,管志英等9名老总向总公司借款309万元,将此款以个人名义参股雁巴公司。至此,9名老总在雁巴公司的社团法人股比例由最初的17%上升到了75%。

  后经衡阳市纪委查明,这309万元并没有现金流入雁巴公司。他们的做法是,将公司价值309万元的车辆的使用权借给9名老总,再将其作为9名老总的资产参股巴士公司。

  纪委为此进行了数次司法论证

  9名老总是否涉嫌违法?衡阳市纪委办案组为此进行了反反复复的司法论证。

  衡阳市南舫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万里认为,该公司9名老总借用309万元公款,并以个人名义向雁巴公司出资,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对公款予以占用、使用,侵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已触犯刑法。随后,纪委办案组又组织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法院人士对此案进行研讨,结论仍然相同。

  5月27日,办案组再次组织衡阳市中院和衡阳市检察院的人士进行研究,会上却出现了不同意见。衡阳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认为,定挪用公款有难度,因为参股一事是经集体研究的。而衡阳市中院一名副院长则认为,所谓集体研究只是一种形式,他们旨在通过这种形式占有这笔公款的使用权。

  2004年8月,衡阳市纪委办案组《调查情况汇报》认为,9名老总利用职务之便,借用总公司309万元公款,并以个人名义入股雁巴公司,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建议由市纪委立案,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

  属于改制中的失误?

  虽然问罪之声一片,但直到8月18日记者采访结束时,公交总公司的9名老总仍在照常工作。

  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石长华认为,他们只是账面履行手续,并没有实际将现金拿出来,没有挪用公款,这只是一个股权设置的问题。而且,雁巴公司管理者借款入股的这种做法,深圳和长沙都曾有过。国家原来也没有规定这种方法不可行。所得的红利也没有进行分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只是改制中的问题,为什么到我们这里就不行?”

  衡阳市纪委办案组人员对此指出,如果说是为了改制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该公司就应该在两次募股不够时,采取提高总公司股本金的办法,将无人出资的部分交由总公司投入,但该公司领导层没有这样做。

  本报记者 洪克非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手机中的战斗机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