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途中遇抢车主是否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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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12 哈尔滨日报 | |||||||||
读者问:几个月前,我买票乘坐李某驾驶的客车外出办事,途中一歹徒偷我钱包时被我发觉,但因年老体弱,钱包还是被抢走了。李某不仅没帮助我,反而将车停下来,打开车门让歹徒离去,至今案子没破。我能否向李某要求赔偿? 律师答:《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丢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承运人是否有过错,《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从你购票乘车时起,就与李某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李某,有义务将你安全运送至约定地点,并在你遇险、患有急病时,尽力救助你。 在你被歹徒抢劫的过程中,承运人李某根本没有对你履行法定的救助义务,无疑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李某在赔偿了你的损失后,如果公安机关抓住了歹徒,他可向歹徒追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