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唤人派出所里被打死 派出所长法医双双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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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25 浙江在线 | |||||||||
经过赖作斌妻子赖丽婉两年的申诉,赖作斌被打致死一案终于得以立案侦查。侦查发现了东平农场派出所原所长符传浩、省公安厅原法医卿太苏违法违纪的犯罪事实。近日,卿太苏一审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今天下午,琼海市人民法院对原琼海市公安局东平派出所原所长符传浩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一案进行当庭宣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派出所长看守不力 被传唤人派出所里被打死 法院一审查明,2002年8月29日晚上9时许,符传浩因怀疑东平农场职工赖作斌毁坏国营东平农场财务公开栏玻璃、花盆等物品,带领该所民警翁武、保安员孙文等人,对赖进行口头传唤,将赖带回东平派出所会议室准备询问,并由符负责看守。 这时,东平农场司机方思海(已判刑)因赖作斌向其女儿借雨伞发生纠纷一事,骑车来到派出所。他看到赖埋头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便进入会议室责问赖为何欺负她女儿,然后抬起右脚朝赖的右腋部踢了一脚,接着抓起会议室的一张椅子朝赖撞过去,一只椅脚撞到赖的左枕部,接着用右拳头击打赖的右后颈部一拳。 此时,符传浩才制止方思海的行为。随后,方思海离开了现场。赖作斌已陷入昏迷,符传浩组织有关人员将赖送到东平农场抢救,经抢救无效,赖作斌当晚死亡。 琼海市法院认为,符传浩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了被传唤人赖作斌在派出所会议室被他人伤害致死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佯称为了公安的名誉隐瞒实情 派出所长包庇罪犯 在抢救赖作斌过程中,符传浩向医生介绍病因是喝酒造成的,医护人员据此在赖的病历中作了“酒后意识丧失5分钟”的记录。 据调查,赖作斌死亡后,符传浩向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公安分局局长和东平农场领导电话汇报时,隐瞒了方思海用椅子撞和用拳头击打赖头部的事实,只汇报方思海朝赖的右腋部踢了一脚。 同时,他在派出所要求方思海在司法机关调查时只承认踢了一脚的事实,其他事由他来处理。当晚11时许,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公安分局等办案人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时,符传浩只汇报了方朝赖右腋部踢了一脚的事实,东红公安分局据此对方思海立案侦查。2002年8月30日,东平派出所按所长符传浩的意思,向东红公安分局出具的“办案说明”和“证明材料”中,均隐瞒了方思海用椅子和拳头撞打赖作斌头部的事实。 2004年春节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该案,并找符传浩了解情况。符传浩再次授意方思海“以前怎么交待,现在也怎么交待”。 案件开庭时,符传浩辩称考虑到维护公安局名誉,所以没向上级汇报实情。法院认为,符明知方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为了本单位利益而故意予以包庇。客观上,其在向侦查机关汇报案情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并授意方向司法机关做虚假供述等事实,误导了侦查机关对赖作斌死亡一案的侦查方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鉴定机构对赖作斌的死因作了不公正的、不客观的技术鉴定,造成了方思海因此而没有受到及时追诉的后果;符传浩明知方思海是犯有重罪的人而采取隐瞒重要事实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严重。 收受8000元贿赂做下模糊鉴定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琼海市公安局在2002年8月30日立案侦查,并委托海南省公安厅对赖作斌的死亡原因进行法医鉴定。 据查明,方思海胞兄方思琼得知情况后,通过海口市美兰公安分局法医杨春潮介绍认识了卿太苏,他在海口三次宴请卿,要求卿在法医鉴定方面关照方思海。卿太苏说“问题不大,外伤只是诱发因素”,答应帮忙。 方思琼在南宝路红太阳酒店宴请卿太苏时,将人民币8000元交给卿。然后,在制作法医鉴定书时,卿故意模糊头部伤口与死亡原因的关系,把应写在结论部分的内容写在分析说明部分,作出结论:赖作斌系脑基底动脉瘤的破裂致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外伤与死因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由于鉴定书结论部分没有认定诱发因素,致使琼海市公安局认为不能追究方的刑事责任。2002年9月28日,方思海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2万元擅添法医鉴定 犯罪嫌疑人恢复工作 赖作斌妻子赖丽婉要求重新鉴定,2003年3月,琼海市公安局委托海南省公安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赖作斌的死因重新鉴定。卿太苏故意不回避,以海南省法医学会的名义受理了琼海市公安局的委托。 期间,卿太苏借故需要打点关系,收受方思琼送交的人民币7000元。2003年3月14日,卿邀集、参与了省法医学会在琼海市公安局召开的赖作斌死因复核鉴定会。尔后,卿在起草法医学会的鉴定书时,故意歪曲专家们的意见,在结论部分将“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表述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擅自增加一句“两者属时间上的偶合”。使琼法医学会(2003)第001号鉴定书结论部分第2点的表述为“赖作斌的死亡与其在派出所被他人踢中右腋下不存在因果关系,两者属时间上的偶合”。 鉴定书打印好后,卿太苏逐一上门请专家签名。然后,卿太苏在电话里告诉方思琼说:“这次会检的结果在上次的基础上更完善了,对方思海更有利了。” 由于海南省法医学会鉴定结论,已明确了赖作斌死因与方思海的伤害行为没因果关系,琼海市公安局无法追究方思海刑事责任,方思海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恢复了原有工作。 2003年5、6月份间,被告人卿太苏以借款为由,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收受方思琼交来的人民币5000元。 最高检鉴定案情真相大白 两司法人员双双落马 2004年2月27日,海南省检察院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赖作斌的伤情和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结论为:赖作斌在脑血管病变的基础上,在外伤、情绪激动及饮酒等因素作用下,诱发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 据此,方思海被以故意伤害罪名判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为,卿太苏身为省公安厅刑侦处干警,利用自己在刑侦处工作和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便利条件,在方思海故意伤害一案中,参与对赖作斌的死亡鉴定,故意用文字表述误导侦查活动,收受贿赂20000元。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应当以徇私枉法罪予以处罚。 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赖作斌的妻子说,几名主要人员得到惩罚,丈夫亡灵得到告慰,但她并不宽心。她说,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她奔波了两年案子才得到处理,耗尽了家中钱财,孩子学业也受到影响。丧失了家中主要劳动力,全家以后不知如何生活。她说,法院判处方思海12年有期徒刑时,还判处赔偿其7万多元,但至今已经三个月,还没有拿到赔偿。她说,因两名司法人员误导,致使案件耽搁如此长的时间,她将提起国家赔偿。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