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具金融票证 银行损失数千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3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三名银行干部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使银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记者昨日获悉,某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的正、副处长和一名副科长分别被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至8年。 1998年8、9月,在审核、审批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商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开立不可撤销远期跟单进口信用证业务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处长肖某、副处长蔡某和该处进口科副
法院认为,由于3被告人各自的失职行为,才导致银行被骗的重大损失后果发生。因此3被告人的行为均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宣判后三被告人已分别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