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镇化启示】拓宽思路改造“城中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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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4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城市化初期,由于人口与面积上的机械扩张,出现了“城中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城市长远发展角度来说,改造“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提出的迫切要求。珠三角地区有关城市拓宽“城中村”改造的思路,采取以“时间换空间”、“货币换空间”、“空间换空间”等办法,值得汕头借鉴。 珠海在城中村改造中可谓“大手笔”建设。从2000年开始,珠海着手对城区内占地30
在改造“城中村”中,有识之士提议对规划比较好的予以保留,并改造成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对与没有被城市包围的,纳入城市规划,取消单门独户的用地供给,引导农民入住农民公寓;对问题比较多的“城中村”则宜成片彻底改造。在对要彻底改造的“城中村”,可通过招投标将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授予中标公司,由中标公司根据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自筹资金按高标准、高起点进行建设,政府给予一定补偿,改变完全依赖财政投入改造“城中村”的传统做法。 这次,市政协调研组深入考察后指出,汕头金平区龙眼村在旧村改造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如何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值等有关部门思考。龙湖区把农村片区分为三个层次:金霞、珠池、新津3个街道已接近城市化;欧汀、龙祥2个街道属于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调整后,外砂、新溪两镇划归龙湖区管辖,已接近城市边缘,应尽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委员们还建议,在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内的地区,逐步取消农民宅基地分配制度,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同时,把农民公寓建设与旧村改造紧密结合起来,农民搬进公寓后,按旧城区改造政策对旧村进行二次开发。在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外的地区,农民宅基地分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村,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新的“城中村”现象。本报记者魏盼生彭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