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工商部门采取行动 20吨“建筑杀手”被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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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0: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今天4:00许,记者跟随淄川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罗村镇河东村,循着机器的轰鸣声和空气中弥漫着的烟雾,找到了藏匿在该村山洼里的一处私人炼钢厂。记者看到,一辆挂着鲁M3843牌号的货车停在这家钢厂门口,院子里横七竖八地堆着已炼好的“地条钢”,院落一角的石棉瓦棚下,一个破旧的“炼钢炉”内烈火熊熊,几名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生产,“地条钢”因质量低劣,几年前已被国家列为淘汰产品。用它轧制的建筑都是难以合格的,已被建筑业人士称为“建筑杀手”。 面对执法人员询问,炼钢厂的老板张某说,他知道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地条钢”,在夜间生产就是为了逃避执法部门检查。据了解,张某是邹平人,租了河东村的场地替外地客户炼制“地条钢”,白天用车将原料运来,当天晚上便开始加工,第二天6:00左右,再将炼制好的“地条钢”运走。执法人员透过墙壁的缝隙看到,该厂隔壁的一个院子里也在炼制“地条钢”,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这两家个体炼钢厂,当场查扣成品“地条钢”20多吨。并且工商部门将与电力部门联系,停止供应这两处厂房的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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