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名“荣誉市民”聚众斗殴 犯罪被撤销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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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0:31 青岛新闻网 | |||||||||
时报汕头讯 (广州日报记者 王冲寒 通讯员王开颖)汕头一“荣誉市民”获得者竟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前天,汕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撤销了周勤华“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 周勤华,男,1943年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原系汕头市森洋厂房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香港森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等职。1999年8月,被授予
汕头市政府鉴于周勤华犯罪并被判刑的事实,根据《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第9条“荣誉市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刑事追究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荣誉市民称号”的规定,在前天提请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周勤华“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市人大常委会经审议,作出了撤销其称号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