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假记者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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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0:45 法制日报 | |||||||||
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 假记者被公诉 本报讯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8月24日透露,原河南经济战略学会企业文化委员会秘书长王新成等4人因涉嫌假冒电视台记者,以曝光为名,对河南省新安县电业部门进行敲诈勒索,被郑州警方抓获,日前已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2004年6月中旬,王新成和其司机任富春在去河南省新安县搞企业文化活动时,偶然发现当地的电网仍未改造,电价高,群众意见很大。王新成遂想到找人把此事拍出来,要挟当地电业部门给其送钱。王新成、任富春找到在河南教育电视《健康栏目》节目制作中心跑广告业务的孙晓青和已被该栏目解聘的焦要玲。经4人密谋后,由孙晓青以到新安县采访金融部门为由,去所在单位开了介绍信,由王新成提供摄像机。6月25日4人到新安县开始了采访、拍摄、录制、刻盘等工作。 6月28日,王新成见新安县电业部门仍未有动静,便给对方透信,称要想不曝光,必须拿两万元现金,并让焦要玲主动以河南电视台的名义给新安县电业局打了电话。新安县电业局有关负责人及时和河南电视台取得联系进行核实,河南电视台称查无此人,双方决定将计就计。6月30日,当王新成把刚到手的现金装入口袋内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井长水张惠君) | |||||||||